財務基礎知識入門——入門基礎知識
會計人員均應根據核算工作的需要設置應用賬簿,即平常所說的“建賬”。
建賬的基本程序是:
第一步:按照需用的各種賬簿的格式要求,預備各種賬頁,并將活頁的賬頁用賬夾裝訂成冊。
第二步:在賬簿的“啟用表”上,寫明單位名稱、賬簿名稱、冊數、編號、起止頁數、啟用日期以及記賬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姓名,并加蓋名章和單位公章。記賬人員或會計主管人員在本年度調動工作時,應注明交接日期、接辦人員和監交人員姓名,并由交接雙方簽名或蓋章,以明確經濟責任。
第三步:按照會計科目表的順序、名稱,在總賬賬頁上建立總賬賬戶;并根據總賬賬戶明細核算的要求,在各個所屬明細賬戶上建立二、三級……明細賬戶。原有單位在年度開始建立各級賬戶的同時,應將上年賬戶余額結轉過來。
第四步:啟用訂本式賬簿,應從第一頁起到最后一頁止順序編定號碼,不得跳頁、缺號;使用活頁式賬簿,應按賬戶順序編本戶頁次號碼。各賬戶編列號碼后,應填“賬戶目錄”,將賬戶名稱頁次登入目錄內,并粘貼索引紙(賬戶標簽),寫明賬戶名稱,以利檢索。在會計工作中,狹義的“制單”即填制記賬憑證,是由會計人員根據原始憑證,按照經濟業務的內容加以歸類,據以確定會計分錄后登入記賬憑證,并送下一級審核,最終成為登記賬簿的依據。 制單方式有“單式”和“復式”兩種。
單式”的特點是:對發生的每一筆經濟業務只在一個賬戶中進行登記,各賬戶之間沒有嚴密的對應關系,賬戶記錄也不可能相互平衡。由于這種方法沒有全面反映資金運動的來龍去脈,也不便于檢查賬戶記錄的正確性和完整性,目前,很少有單位采用這種方法。
“復式”是從“單式”制單法發展起來的一種比較完善的制單方法。與“單式”制單法相比,其主要特點是:對每項經濟業務都以相等的金額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相互聯系的賬戶中進行記錄(即作雙重記錄,這也是被稱為“復式”的原因);各賬戶之間客觀上存在對應關系,對賬戶記錄的結果可以進行試算平衡。復式制單法較好地體現了資金運動的內在規律,能夠全面地、系統地反映資金增減變動的來龍去脈及經營成果,并有助于檢查賬戶處理和保證賬簿記錄結果的正確性。在我國,復式制單有借貸法、增減法、收付法三種,但現在規定使用的只有借貸法一種。
會計制單人在填制記賬憑證時需要注意的要點:摘要清楚,業務內容真實,報銷手續完備,賬務處理準確完整,不同的業務分別制單,摘要和經濟業務相符,正確使用會計科目、部門、項目。相關人員(包括憑證填制人員、審核人員、記賬人員、會計主管人、領(繳)款人、出納)必須在相應位置簽名或蓋章